——徐州大庙镇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办公、商品楼系列报道一
图为:涉嫌渎职的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钢
江苏徐州大庙镇人民政府
一贯无视党纪国法的江苏徐州大庙镇党委书记姚桂梅 江苏省徐州大庙镇——“徐州滨河新天地”项目,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办公、商品楼。本网专程前往当地进行深入调查,所到之处触目惊心。 2013年5月 29、30、31日,记者一行在当地知情人带领下来到江苏省徐州市大庙镇“徐州滨河新天地”项目及附近的村庄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村民告诉记者,大庙镇镇政府干部和侯集村村干部为了牟取不法利益,违法强行占用了大庙镇侯集村三组的50多亩基本农田,搞得是民不聊生。“我们生活在大庙镇政府和党委书记姚桂梅及侯集村村支书孙守廷的“压迫”下,简直是苦不堪言呐!”,数位年过半百的老党员向记者哀叹道。 侯集村村民对记者说,在2012年春天,大庙镇政府和侯集村村委会相勾结,在村民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违法强行陆续征用了侯集村三组耕地,用于兴建各种商业、基建、商品房、办公楼项目,18层的“徐州滨河新天地”就在其中。
徐州大庙镇18层的“徐州滨河新天地”办公、商品楼鸟瞰图 侯集村村民纷纷对记者反映,2012年还没有完成规划的时候,就开始进行基建并对外销售了。商品房4000元每平方米,门面房6000元每平方米。这是法律法规绝不允许的,但大庙镇政府和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了局部的利益,就把法律法规视同儿戏了。占地50多亩,而这片50多亩土地却没有任何合法的使用手续,村民又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于是,一些村民不断向上级举报违法违规占地情况。村民十分不能理解的是,占地50多亩,没有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审批,该公司的各个工程却在大张旗鼓地进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开发商,为什么土地征用、补偿的相关手续都没有办齐就能开工搞建设? 知情乡村干部又告诉记者,该起违法占地事件已发生几个月了,徐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已于2013年3月22日已经向开发商——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发了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然而,开发商——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置若罔闻,至今没有停止违法行为(停工)。而且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也没有履行职责予以查处。 记者也辗转见到徐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下达的《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中也显示:“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户)在大庙镇兴镇路北侧建住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户)接此通知后24小时停止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等字样。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滨河新天地)下发的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江苏九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在建的18层“徐州滨河新天地”办公、商品楼
大庙镇政府和侯集村及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相勾结违法占用的农田在建的18层“徐州滨河新天地”办公、商品楼 据调查了解,大庙镇政府和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徐州滨河新天地”项目始建于2012年,是一个打着建设“安居”工程实则在建高档纯独栋办公、商品区。该项目不仅大片占用耕地,而且征地、审批、建设、销售各个环节层层涉嫌违法、违规。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该项目是非法集资建设的集政府办公用楼和商业住房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是一起典型的非法占地行为。 2013年5月31日上午,记者一行来到大庙镇政府了解群众反映的“徐州滨河新天地”项目违法违规占地情况。记者费尽周折采访到大庙镇政府、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士也承认违规占地一说,但他们又表示,有关占地的手续,他们正在积极补办。 为进一步了解“徐州滨河新天地”项目是否已经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2013年5月31日下午,记者一行又来到负有监管职责的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了解相关情况,当记者要求看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时候,土地管理股的工作人员却以百般理由终没有给记者出示。开发区建设局相关领导表示,正在建设的该项目相关的规划建设手续已补办,但没有土地审批手续。
大庙镇政府和侯集村及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相勾结违法占用的农田在建的18层“徐州滨河新天地”办公、商品楼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国家三令五申要严守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但徐州市大庙镇依然我行我素,公然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徐州市大庙镇,这些群众不仅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还得不到规定的补偿款,面对政府的强占强拆,可谓苦不堪言? 《土地管理法》第45条: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上述以外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该组织村民开听证会。 《刑法》第342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依照刑法第342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综上,很明显,“徐州滨河新天地”办公、商品楼项目非法占用侯集村50亩耕地属于严重的涉嫌犯罪行为。 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在原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土地问题时,强调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坚定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 然而,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大庙镇政府和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却对国家土地政策法规置若罔闻,敢于和国家的土地政策叫板,为了私欲不顾国家的粮食安全,不顾群众利益。顶风违法、犯罪…… 大庙镇政府和徐州艾博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建的“徐州滨河新天地”违法项目不是一天建起来的,这么大建设规模、这么长建设周期,为何没有被叫停?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究竟为何为“徐州滨河新天地”项目违法占地放行? 针对“徐州滨河新天地”项目违法占地建商品楼一事,2013年6月13日上午9时许,记者打电话和发信息联系徐州大庙镇党委书记姚桂梅(手机13905212866),可是姚桂梅既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 带着疑问,6月13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记者又打电话和发信息联系负有监管职责的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薛亚洲(手机13615118891)进行求证,核实,可是薛亚洲也不接电话,稍后薛亚洲给记者发来信息告诉说:“正在开会”。
涉嫌渎职的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薛亚洲
可见,他们违法在先,未批先建、违法占地事实确凿,铁证如山。 违法占地的背后,暴利和权利总是如影随形。 那么这违法占地建商品楼的背后是否还存在腐败问题?是否有“保护伞”在起作用?是否有“官商勾结”?毫无疑问是背后层层保护伞,阳奉阴违的渎职! 荐稿:未知 责编: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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