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申明
http://www.zgxsw.xin | 时间:2017-06-12 23:56 | 关注人次[ ] | 字体设置:
投稿须知:

       1、稿件内容以行业新闻、企业风采、人物事迹、调研论文、农商产品为主,图文均可。采用流程为稿投邮箱——稿件接收——稿件审核——稿件发表——稿件回链。

        2、投稿人投稿作品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与任何宗教、民族、种族信仰不相冲突,不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

        3、投稿人须对投稿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其来稿、发稿内容不得对他人构成侵权,并保证不侵犯他人或其他机构的合法权利;稿件应注重科学性、实用性、时效性,学术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可靠,符合逻辑,数据准确,文字通顺,内容真实,避免抄袭,请作者文责自负。

        4、投稿人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投稿人个人观点,均与《四川农商服务平台》立场无关;《四川农商服务平台》网,对投稿人在网站上实施的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的全部法律责任概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5、投稿人投稿时,《四川农商服务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是否拥有著作权的真实性或是否对他人构成侵权无法作实质性审查,故一经发现或者接到投诉申请,经合理审查证实确属侵权行为的,《四川农商服务平台》将有权立即删除侵权作品以阻止其继续传播,并不承担一切损失和相关违约责任,且将永不接受投稿人作品。

        6、投稿人须同意《四川农商服务平台》在出现前述情况时采取的上述措施,并承担其投稿人导致已发生的对方追究的相关全部责任;并且,《四川农商服务平台》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投稿人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7、按本通知进行投稿的投稿人,视为已接受《四川农商服务平台》投稿供稿要求的全部内容;投稿人的投稿方式包括在线投稿、Email、即时通讯、QQ邮箱、微信窗口、快递邮寄、人员转交等,不论何种方式,均适用于本农商平台声明。

         8、《四川农商服务平台》会尽快处理投稿作品,一般1-3个工作日内会决定是否发表,如果5个工作日之内未见发表或通知,投稿人可自行处理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来稿概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留存原稿,一经采用即回链接。

         9、《四川农商服务平台》尊重投稿人观点和论述的完整性,但对所有发布稿件保留必要的编辑权和谨慎的删改权;若不同意删改,请事先特别声明;《四川农商服务平台》保留审稿和退稿的一切权力。

        10、投稿人稿件纯属产品宣传,请一并写明企业名称、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产品名称、批零价格等详细情况,并附(上传)所在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照片;标明质量标准的产品,应出具监督、检验机关的证明照片;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需出具注册商标证明照片;获奖产品,需标明获奖等级并提供证明照片;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类广告需附有省级(市)卫生厅证明照片至传稿邮箱,若涉及全部事项,请提供(发送)全部证明照片。

        传稿邮箱:915360796@qq.com

        客服急电:13350030016  /  15984070017

        独家营运:四川火眼刷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1. 1、任何人因使用《新署网》网站而可能导致的意外及其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下载本网站可能链接的第三方网站内容而感染电脑病毒、侵权),一概与本平台主管方、主办方、独家营运单位方无关,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2、本平台网站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等任何具有反动、色情、暴力、淫秽的或任何其他法律禁止的信息,包括传播任何煽动性鼓励犯罪的,及违反公民义务或任何其他违反地方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际法律、惯例或公约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若您因此触犯法律,本平台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3、本平台网站编辑、会员自行上传或通过网络、邮箱收集的资源,本平台网站仅提供一个展示、交流的平台,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正当性、合法性负责,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凡本平台网站转载作品,均转载自他处或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平台网站转载、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平台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或与著作权人联系。
  5.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平台网站网页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著作权,以及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刊联系的,请在20个工作日内联系,及时向本平台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以及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与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平台网站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处理。
  6. 6、本平台禁止粘贴或传播任何散布任何他人的隐私事件,以及粘贴传播带有病毒、贬损或损害性特征的内容。
  7. 7、本平台禁止粘贴或传播任何可能侵害其他人财产权利的数据、图形或程序,包括以非法形式使用未经注册的版权文本、图形或程序, 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商标、服务标识等,本平台主办营运方禁止以任何形式干扰本平台网站的其他用户。
  8. 8、《新署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本平台网站禁止站内外人员及单位以任何形式干扰本网站的其他用户;对于因互联网传输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本平台网站主办营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权力声明:
 
    1. 《新署网》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并备案,为中国地方发展通讯社、中国地方新闻通讯社、中国地方信息通讯社通联网站。以坚持正确导向,关注百姓生活,反映社情民意,促进和谐民生为宗旨。
    2. 《新署网》工作人员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请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开展工作,在对各级组织监督、建议时,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第35条、第41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4.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5条: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5. 此 致
    6.                                                                      敬礼
                           《新署网》 总编室

                             二0一六 二十六

新署网http://www.zgxsw.xin/; 蜀ICP备:16009268号-4; 公网备:5101065083016号;
本网国际域名:www.zgxsw.ang;主编急电:13880331708;传稿邮箱:915360796@qq.com
 来源:《新署网》总编室  作者:文策  
专题报道
习近平中国新发展理念
苍溪县孙坪村党员测评纪实
苍溪县孙坪村党员测评纪实
苍溪县孙坪村党员测评
·【通稿】违法用地问题突出 九名市州长进京
·何树平任广元市委书记(附工作履历)
曝光台
15岁孩子成立“东氏集团”驾豪车多地作案
15岁孩子成立“东氏集
山西一普通借款被敲诈过亿还陷入连环虚假诉讼
山西一普通借款被敲诈
第二十一届中国(余姚)塑料博览会开幕
第二十一届中国(余姚
少林寺进香掏空你的钱袋 坑你没商量
少林寺进香掏空你的钱
图片资讯
习近平中国新发展理念
习近平中国新发展理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心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
今日苍溪县援鄂抗疫医疗队10位队员集结出征
今日苍溪县援鄂抗疫医
中国电子家电企业国际化高峰论坛在余姚开幕
中国电子家电企业国际
民声传递
·苍溪县是谁在剥夺侵占村民依法享有的权益?
·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之我见
·国家如何监管麻将机及党政人员打麻将
·广元市青川县法官杜刚公开支持造假售假、损害
·苍溪县多措并举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
公检法司
·2020年非法经营借贷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发改委刘振秋被双规——全球最大的犯罪集团”
·四川副省长彭宇行疑被策反被查
·旺苍县委原书记刘亚洲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
·江西8名“保护伞”落马 杀人仅判三年半
焦点网谈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2024加大深化惩治群众身边
·学校强行损毁他人巨额财产都是法盲校长霸凌惹
·止暴制乱 幕后黑手必须被斩断
·7月底前 这16省份有一笔钱将发放到位
·两天里5人死亡2人失踪!要引起大家注意
注:凡本网刊载的网民来信和转自其它媒体网站的信息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一经核实立即删改。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摘
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建议您使用1024×768 分辨率、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7.0浏览器以获得本站的最佳浏览效果
版权所有·四川火眼刷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蜀ICP备16009268号-4 公网备: 5101065083016号 地方发展通讯社同盟网站 主编QQ:915360888
本网主编急电:13880331708 本网英文域名:zgxsw.xin 国际第一域名:zgxsw.org 投稿邮箱:915360796@qq.com
本网律师:陶书伟 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律师咨询电话:13183558165 执业类型:渋法事务专业辩护达人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
  • 四川省公安厅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服务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分享按钮